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705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468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陕西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1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扎实推动我省交通运输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重大意义
《意见》的出台实施,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见》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等方面,着重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具有重大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意见》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见》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认真解读和宣传《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举办研讨会、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把《意见》精神宣传到每个党员干部、每个单位职工、每个企业员工,努力使《意见》精神成为全社会共识,筑牢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自觉深入学习《意见》,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掌握文件精神、熟悉相关政策。同时,分层次抓好交通运输系统企业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20日